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成都婚姻律师 网址:http://www.tjyzjcls.com/ 时间:2022-08-30 09:08:08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有哪些?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
二、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案例:
案情介绍
杨某与徐某系恋人、徐某提出若杨某带其去欧洲度蜜月就结婚。杨某虽然囊中羞涩,但为了娶得娇妻还是答应了。
2015年9月1日,杨某向同事李某借了10万,次日在旅游网站上购买了国庆期间十五日深度游产品。2015年9月9日,两人登记结婚。因杨某一直未归还欠款,李某将杨某、徐某诉至法院,要求按夫妻共同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
杨某向法院提供了银行交易明细及购物发票,显示:其在2015年9月1日收到10万元后,次日便向旅游社转账6万元,其余费用均用于蜜月期间在欧洲拍摄婚纱照、购置首饰、名牌衣服、包包等。
法院认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名字负债一般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但有证据证明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杨某向李某借的10万元借款虽发生在婚前,但主要用于支付杨某与徐某婚后的蜜月旅行及其他共同消费,故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二人离婚后仍应由杨某与徐某共同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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