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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结婚,男方需要给女方彩礼是一种风俗,不过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也不一样,需要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来确定,但是结婚了以后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可能也会导致离婚,这个时候有些男方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那么女方起诉离婚需要返彩礼吗?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女方起诉离婚需要返彩礼吗

1、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就不需要返还,婚后的财产和债务都要平均分割。但是如果结婚时间不到1年且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对方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或者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也应该返还彩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结婚彩礼返还的限制原则有哪些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三、返还彩礼的诉讼时效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对该条适用诉讼时效问题作出规定,这就意味着,对于有关彩礼返还的权利的保护,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二)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三)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四)无效婚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五)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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