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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不到半年丈夫即因病去世,继子女认为继母“克夫”无权继承亡父遗产,继母无奈将继子女及家婆告上公堂诉争遗产。 7月4日,广西来宾市兴宾法院成功调解这起特殊遗产继承纠纷。

原告李小燕于2012年5月与本案被继承人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再婚后,原告与丈夫及家婆共同生活,丈夫在外做生意,原告则在家料理家务伺奉家婆。丈夫与前妻所生的三个子女均已成年在外独立生活,虽与继子女关系不甚融洽,但因分开居住倒也相安无事。熟料,再婚后不到半年,丈夫即因心脏猝死,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继子女纷纷指责原告,认为是原告克死了自己的父亲,不承认原告与父亲的合法婚姻关系,父亲留下的遗产与原告无关。迫于亡夫家人及外界舆论的压力,原告在料理完丈夫的后事后即到外地居住生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4月,原告将兰泉等三个继子女及家婆韦瑞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丈夫遗产。

法院受理该案后,查明本案诉争的遗产有价值88026元的集资房一套及一辆价值80000元的小汽车。因此案属婚姻家庭纠纷,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不宜判决结案,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诉争房子及车子均归被告所有,由被告向原告补偿3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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