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诚信,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调查取证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

来源:成都婚姻律师 网址:http://www.tjyzjcls.com/ 时间:2014-12-31 10:12:26

分享到:0

  所谓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进行的制度。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胡静主任律师
  • 手机:13980059902
  •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邮箱:Lawyer.huyun@163.com
  •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3层